2024甲辰龙年
 找回密码
 加入悦西安
-->
楼主: 六六六

其实最应该支持西咸合并的应该是咸阳人

  [复制链接]

3

主题

1万

悦币

5010

人气

10级会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3899
发表于 2021-1-3 09:1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西咸行政合并,咸阳公务员教师事业干部待遇会大幅度提升,当然领导的待遇也提升,个别人的权利会受影响,个别团体的既得利益会受影响,这个大家都懂!
回复 支持 7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9

主题

5029

悦币

1918

人气

7级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822
发表于 2021-1-3 09:3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咸阳历史欠账太多了,咸阳历史底蕴太强思想观念太传统,不作为的头头太多,害怕动了自己的蛋糕,活在自己的想法了,南方一个小县城都比咸阳发达,合并需要40亿元资金,目前没钱,目前需要的是西咸新区行政化移交西安!这是最关键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6

主题

9648

悦币

5219

人气

禁止发言

积分
12224
发表于 2021-1-3 09:5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2万

悦币

9808

人气

15级会员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27271
发表于 2021-1-3 10: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一天到晚整天讨论,感觉一天不合并你们的工作都进行不下去了似的。稍微泼点冷水清醒一下,合并无非就是让西安GDP数据有个跳跃,满足很多人的自豪感,指望一合并各种问题都迎刃而解、西安就开挂一样爆发式增长都歇歇吧,户县高陵都成西安的区好几年了,爆发了么?凭什么就指望合并了咸阳就会爆发?
回复 支持 1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7001

悦币

3146

人气

9级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193
发表于 2021-1-3 10:4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这种无脑贴也能活?管理员干啥吃的?
说的这些是事实吗?全是自己站在自己狭隘的角度想的结果,根本不符合实际,连年下降就该被合并?多少城市下降,被合并了吗?再说咸阳肯定会升上来的。看这几年就下定论?
不合并就是咸阳人思想有问题?你是怎么知道的?咸阳人抗议游行了?
别说百姓,咸阳一二把手他也没权利绝对合不合并。一天天就知道骂咸阳?
更高层不敢轻易合并肯定也有人家的道理,难道那么多届,都没你一个屁民有眼光?人家站在大局考虑,咸阳白菜心给你了,后面的兄弟怎么办?这些不处理好,谁敢轻易合并?
回复 支持 7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776

悦币

962

人气

6级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19
发表于 2021-1-3 10:42: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7001

悦币

3146

人气

9级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193
发表于 2021-1-3 10:4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xiekou 发表于 2021-01-03 09:11
西咸行政合并,咸阳公务员教师事业干部待遇会大幅度提升,当然领导的待遇也提升,个别人的权利会受影响,个别团体的既得利益会受影响,这个大家都懂!

和别人的权利也不会受影响!只会说这个位置的权利可能降低,但是当届的人,要么平调要么升职。看看其他地方,还没有一个因为职位合并而个人受牵连降低待遇和职位的。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18

主题

3万

悦币

1万

人气

16级会员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43895
发表于 2021-1-3 11:1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大宽宽 发表于 2021-01-03 06:33
赞同!分析的很有道理,咸阳现在是进退两难,倒不如破釜沉舟,打破行政区域的枷锁,与西安产业形成互补;当政者牺牲自己的蝇头小利,为两城合并做贡献!

结果留言区出现两个白痴了....果真是大有人在
回复 支持 7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悦西安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