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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 14: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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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补助标准看这里↓↓
■医疗防疫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新招用(录)员工”,指2020年1月25日(含)后,我市企业新招用(录)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下同)
■企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对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企业包车补助。对我市复工复产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我市企业包车从外地集体接送员工返回,以及包车往来于蓝田、周至、临潼、鄠邑、阎良、高陵或从前述区县前往西安市区(反向亦可)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均在补助范围内。单辆包车应乘坐15人以上。
■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乘坐客运汽车的返工人员,按客运车票费用给予单程全额补贴;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返工人员,参照相关标准给予每人单程一次性补贴。低于补助标准的,以实际费用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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