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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冲鸭 于 2020-5-28 09:09 编辑
鉴于近日市民反映小区里饲养大狗多的情况,5月27日,西安警方表示,将向各小区物业宣传个人禁止饲养的34种犬种(详见5月27日华商报B04版),要求各小区物业人员要能认识西安三环内个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以便做好小区内部养狗户的摸排登记工作。对于违规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管辖地派出所会联同限养部门上门逐户查处。
据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这项工作已要求各分县局限养办人员着手落实,宣传资料会尽快发到各小区物业手中。当然,也有些分县局在这方面走到了前列,比如雁塔分局限养办,已要求辖区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对于管辖地的小区物业进行宣讲。
5月27日,公安雁塔分局在物业排查的情况下,已经开启了进小区逐户检查,对于无证饲养以及违规饲养,已经给予处罚。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警方重申:三环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市民同时关心的,还有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对于大型犬限养区域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就此,5月26日,西安警方再次重申,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西安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不能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即便符合养狗条件,一户也只能养一只。超数量饲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的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同样,重点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西安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民集中反映的问题,接下来会重点查处。
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34种犬种
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獒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菲勒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犬等。同时包括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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